湖南浏阳,男子听说同村村民在酒店举办乔迁宴,就混进去蹭吃蹭喝。村民发现后,也不好意思下逐客令,就热情招待了。岂料,散席后,男子喝醉了,村民劝其坐车回去,可男子不听,趁着村民不注意,骑摩托车溜了。岂料,回家途中,男子不慎掉入水沟,溺亡。事后,男子家属将村民以及同桌饮酒者一并给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40万元,法院的判决很意外。 据光明网7月25日报道:男子聚会后酒驾回家遇车祸,家属索赔40万!法院判决引发关注。 2025年刚开年,徐某迎来乔迁大喜,在镇上酒店摆了几桌宴席,邀请亲朋好友欢聚一堂。谁能料到,这场热闹的聚会最终演变成一场人命官司,闹得满城风雨。 当日,酒店大包厢里满是欢声笑语,徐某身着新衣,挨桌敬酒,脸上洋溢着幸福。开席没多久,同村的王某不请自来。 徐某心里犯起嘀咕,自己没请这人啊,可毕竟是大喜日子,也不好把人赶走,只能笑着默许。 王某毫不客气,找了个空位坐下,和同桌的人热络起来。 席间,王某特别放得开,主动举杯和大家畅饮,嘴里不停说着“恭喜乔迁”。 旁人劝他少喝点,他满不在乎,还说开心就要多喝点。没人劝他酒,都是他自己一杯接一杯,喝得满脸通红,说话都开始打晃,脚步也虚浮起来。 散席后,徐某忙着送亲戚,突然瞧见王某晃晃悠悠走向摩托车。 他赶紧追上去劝阻:“老王,你喝太多了,别骑车,我让侄子送你回去。” 可王某不听劝,趁徐某转身的功夫,骑上摩托车就跑了。 谁能想到,这竟是两人最后一面。当天下午,噩耗传来,王某抄近路回家,路过村后小路时,连人带车栽进灌溉水沟。 村民发现时,他早已没了气息,摩托车还在水里泡着。 徐某得知消息,腿都软了,急忙赶去帮忙处理后事,却被王某家属拦在门外,对方铁青着脸指责他要对王某的死负责。 徐某当场就懵了,自己没邀请王某,还阻拦他骑车,怎么就成自己的责任了? 没过几天,法院传票送达,王某家属将徐某和同桌饮酒的人都告上法庭,索赔四十多万元。 法庭上,王某家属情绪激动,坚称王某是因参加徐某的宴席才喝多,徐某和同桌的人没尽到照管责任,才导致意外发生,理应担责。 徐某又气又急,当庭列出三点:一是自己没邀请王某,这村里很多人都能作证;二是宴席上没人劝王某喝酒,他作为成年人,应该对自己的酒量和行为负责;三是散席时,自己明知王某喝多,不仅阻拦他骑车,还安排人送他,是王某自己不听劝,偷偷跑了,责任不该由自己承担。 同桌喝酒的村民也委屈不已,纷纷表示吃饭时没人劝酒,还提醒过王某少喝点,注意骑车安全,是王某自己逞能,现在出了事却连累大家,实在冤枉。 最终,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判决。 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应当知晓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危险性,却依然执意为之,他对自身行为造成的后果存在重大过错,应承担主要责任。结合本案具体情况,法院判定王某需承担95%的责任。 而徐某作为宴席的组织者,在明知王某饮酒的情况下,虽然进行了劝阻,但在王某不听劝后,未进一步采取更有效的措施,如联系王某家属告知情况,或者确保他安全到家,没有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对王某的死亡存在一定过失。 依据法律规定,他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,法院最终判决徐某承担5%的责任 。 至于同桌饮酒者,由于席间并无强迫性劝酒、灌酒等行为,且已对王某进行了适当提醒,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,在主观上并无过错,所以无需承担责任。 这场官司落下帷幕,可留给大家的思考却很多。 喝酒本是件开心事,但一定要有分寸,酒后千万别开车,不然害了自己,还可能连累他人。 同时,作为宴席组织者和同桌饮酒者,在他人饮酒后,也应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和提醒义务,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。 百行徳为首,万事法为先。欢迎关注@解豸说法 #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#
评论列表